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温度”与“锐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7-01-03 18:27:24

中新社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 梁晓辉)2016年最后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甫一“收官”,全国人大就已开始对2017年的工作作出规划。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将民法总则草案提请2017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这部已历经三审的民法总则草案,是中国制定民法典的第一步,更因关系每个中国公民的切身权益而备受关注。“胎儿利益是否被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多大?”“私人财产被征用如何补偿?”这些问题都将从中找到答案。将草案提至全国人代会审议,将在最广泛程度上求得“最大公约数”,再次传递出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民生“温度”。

事实上,民生“温度”一直贯穿全国人大的各项工作。以立法来说,从事关民众健康的中医药法,到保障上网安全的网络安全法,从跟治霾息息相关的环境保护税法,到关乎民众精神生活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年完成了10部法律的制定,补齐了民众生活多领域的法律短板。同时,立法与修法并重。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了包括民办教育促进法、红十字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的修改,法律的更新得以更快跟上民众生活现实需求增加的步伐。

民生温度背后也有监督“锐度”,为民众衣食住行“保驾护航”。“煤矿的安全问题已经不是隐患,而是‘明患’,原因何在?”“(机动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高速穿越人行斑马线的情况比比皆是,事故频发,怎么改?”这些犀利的发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询问时的常见场景。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水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足迹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配合检查召开的专题询问,让人大代表与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坐在一起,就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问答。询问时间长、角度犀利、问题量大都是常态,甚至不乏代表对负责人回答“不满意”的评价,督促政府部门深入研究、及时整改。

锐度也体现在全国人大敢于持续向自己“动刀”。按照惯例,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是“双月开会”,正常情况下,一年召开6次会议。但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却开了7次会。临时增加的一次,便是向自己“动刀”。9月13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辽宁省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在湖南衡阳贿选案后,全国人大对打击拉票贿选高压态势一直不减,此次严惩力度之大,显示出全国人大敢于向自己“动刀”、清除拉票贿选毒瘤的决心。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也彰显出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锐度。

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上,全国人大更具锐度。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针对香港特区立法会选举及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宣扬“港独”主张,侮辱国家、民族引发的问题,依法行使基本法解释权,明确了依法宣誓的有关含义和要求。全国人大此次释法,主动向“港独”势力出击,遏制了分裂图谋,可谓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锋利一笔”。

2017年是中国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同时也是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继续开展的一年。立法要适应改革的需要,在一系列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前,在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前提下,全国人大的任务料更加繁重,从中传递出的温度与锐度也将更加强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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