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起 环保部将进驻河南开展空气质量专项督查

来源:2017-02-13 10:38:15

  2月15日起,环保部将对我省开展2017年度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遏制2017年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恶化趋势,环保部决定将对包括我省在内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有关省(市)开展2017年度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相关地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据悉,此次专项督查采取专题部署、部长巡查、走访问询、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和4位副部长将亲自带队开展巡查。环境保护部与相关省(市)联合督查,督查人员由环保部领导、环保部区域督查机构人员、相关省(市)环保厅(局)执法人员以及地市环境执法人员组成。目前,专项督查组已完成动员部署和培训,正进行其他前期准备,将于2月15日至3月15日进驻我省实施现场督查。

  此次联合专项督查旨在督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重点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2016年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燃煤锅炉清理淘汰工作进展及在用锅炉分布情况,“散乱污”企业依法治理情况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落实情况。

  据了解,专项督查组以督政为主导,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将采取公开约谈,并视情况同步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对督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以及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督查组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地方转办,责成相关方面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督查组将及时向地方转办,并督促地方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赵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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